各系、各班级:
根据《湖州师范学院学生课外学分管理办法》和《湖州师范学院太阳成集团tyc7111cc(中国)有限公司学生课外学分评比实施细则》文件精神,经学生申报、班级预评、学院审核,现将我院2020级、2021级、2022、2023级本科生的课外学分审核情况公示如下,具体查看附件:
1.反映问题的方式:在公示期限内,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等形式,向学院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。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,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。
2.相关要求: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,反对借机诽谤诬告。
3.公示时间:10月6日-11月8日。
4.联系方式:中校区10-111室,陈老师,17888225215,03281@zjhu.edu.cn。
5.纪委监督:11-307-3室,电话:2321532。